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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最大案”二审判决:查封32万比特币、920万以太坊、110亿狗狗币

imtoken苹果版 2023-01-17 00:14:04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作者丨辛继钊,实习生雷思敏

编辑丨周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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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图虫

以数字货币之名,网络传销之实,宣判“币圈最大案”二审。

11月26日,据最高法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庆、彭义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惩罚。

这个案子持续了一年多。 2018年5月,被告人陈波搭建Plus 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开始从事网络传销犯罪活动。 该平台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 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承诺高额返利,吸引群众参与。

备受关注的是,原判中,扣押的数字货币已被依法处置,所得资金和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根据盐城中院二审判决书,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币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币、柚子币、瑞波币等8种虚拟代币,涉案金额1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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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 320,000 个比特币

Plus Token平台此前是“币圈第一大基金”。 它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 它本质上是一种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幌子的网络传销。

今年9月,盐城中院对Plus Token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义轩、谷志江、袁媛、卢蛟龙、卢万龙、郑静、王仁虎、何思思、刘佳、刘帅、彭博、吴建红等14名被告人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涛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犯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以上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月26日,根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依法审理。程序合法。 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公安部已经公布了Plus Token案的具体情况。 该案是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网络传销案件,涉及参与者超过200万人,层级关系超过3000层,涉案数字货币总金额超过400亿元。

根据盐城中院二审判决书,该案涉及比特币、比特币现金、达世币、狗狗币、莱特币、以太币、柚子币、瑞波币等八种虚拟代币。

盐城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显示,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最低价计算,上述8种数字货币折合人民币148亿元。

具体而言,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查明了PlusToken平台用于收取会员支付的数字货币钱包地址的交易电子票据: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累计收取会员支付的比特币(BTC)31.42枚。 10,000,比特币现金(BCH)117,500,达世币(DASH)96,000,狗狗币(DOGE)11,060,000,莱特币(LTC)1,847,700湖南比特币第一人,以太坊(ETH)9,174,200,柚子币(EOS)5100万,瑞波币(XRP)928百万。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6月28日之后,仍有非法数字货币被转入平台的钱包地址,共计6349.06个比特币(BTC)、1864.15个比特币现金(BCH)、1671.83个达世币(DASH)。 狗狗币(DOGE)3556万,莱特币(LTC)2.33万,以太币(ETH)8.29万,柚子币(EOS)110.86万,瑞波币(XRP)876.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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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过程曝光

随着终裁结果的披露,Plus Token案的网络传销流程也随之曝光。

根据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2018年初,被告人陈波拟在互联网上搭建PlusToken平台,以区块链概念为基础开展传销活动。 网站、平台APP于2018年5月1日正式上线。

同时,被告人陈博、丁赞清、彭奕轩、顾志江等人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营销团队——盛世联盟社区,通过微信群、网络、不定期会议、演唱会发布PlusToken平台。 、旅游等介绍、奖金制度、运营模式等宣传资料,虚构、夸大平台实力和盈利前景进行宣传推广。

2018年5月开始,被告人陈波、袁媛先后招收被告人刘帅、陈涛、何思思、刘佳、彭博、陆蛟龙、吴建红等人从事PlusToken平台客服、配币等工作。 2018年8月,应被告人丁赞清的邀请,被告人卢万龙加入PlusToken平台,负责介绍、对接区块链领域的其他活动主办方和新闻媒体,推广平台,扩大影响力。

PlusToken平台没有任何实际商业活动,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我国、韩国、日本等国家传播。 平台以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号称具备“智能狗搬砖”功能(即同时在不同交易所套利交易赚取差价),但实际上并没有有这个功能。 该平台要求参与者通过在线推荐获得平台会员账号,支付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开通“智能狗”,以获得平台收益。 会员按照推荐发展顺序形成上下线等级,根据下线会员人数和投资资金数额湖南比特币第一人,会员等级分为五个等级:普通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和创作。 收益方式主要有智能搬砖收益、链接收益、执行收益等三种,进行返利,直接或间接根据开发人员数量和支付金额作为返利依据。

2019年1月,为躲避法律打击,陈波、元元将平台客服团队和转币团队迁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继续使用PlusToken平台进行传销活动。

PlusToken平台后台电子数据经上海晨兴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平台共记录注册会员账户2693494个(去除重复身份证账户),其中已认证账号1594871个,最高等级3293个。

此外,2019年6月27日至28日,陈涛主动与陆蛟龙合谋,转移并持有比特币(BTC)1378枚、达世币(DASH)112枚、狗狗币(DOGE)1224万枚、莱特币(LTC)3334枚、比特币现金( BCH)397,柚子币(EOS)300,000,以太坊(ETH)2777。

根据盐城市物价局物价鉴定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上述数字货币在事发时的价格折合人民币1.5亿元,数额巨大。 被告人卢万龙被侦查机关取保候审后,兑换了450个比特币并转移进行了隐瞒。 由于上述被告人的隐匿转移行为,456枚比特币、573181.4个柚子币、911个以太币无法追回。

案发后,2019年7月5日,被告人陈波、丁赞卿、彭奕轩、袁媛、王仁虎从瓦努阿图遣返后被捕归案; 同年6月28日,被告人顾志江在湖南被捕归案6;7月29日,被告人彭博在香港西九龙口岸被捕; 7月5日,被告人刘佳回国投案; 7月31日,被告人卢万龙从柬埔寨遣返后被捕归案; 8月13日,被告人郑敬在长沙被捕归案; 8月15日,被告人刘帅、陈涛接到电话通知后到案; 8月23日,被告人陆蛟龙、何思思、吴建红回国投案。 到案后,他们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被告人陈波、丁赞卿、彭义轩、顾志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全球还没有一家央行推出主权“数字货币”。

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指出比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由于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因此不具有法定可偿性和强制性. 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 从本质上讲,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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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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